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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104學年度免試入學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採計截止日訂於104年5月1日(週五)。
二、「104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之均衡學習項目,其三領域(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採計原始成績,不採計補考後成績。
四、有關「臺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乙項,2015年僅國中組繼續採計為本縣全國性競賽項目,惟2016年起不列入採計。
五、104學年度本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之競賽表現備註欄中,已刪除「同(學)年同項競賽擇優採計一次」,凡列入競賽採計之獎狀均得分別採計。
{{ $t('FEZ003') }}2014-09-25
{{ $t('FEZ014') }}201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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