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nel
{{ $t('FEZ002') }}人事室|
一、凡本校編制內員工、約聘僱人員及其眷屬(限上開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退休人員及聘期一年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均可參賽。
二、參賽作品請先以8*10吋照片於本(104)年2月16日至24日前,逕送本校人事室彙辦,俟獲選為本縣遴薦參加全國公教美展者再行通知裱框原作送賽。各類參選作品限定為最近(送件截止日期前)2年內之創作且未曾於其他比賽獲獎者(前三名)。
三、本案相關實施方式及獎勵措施請參閱旨揭競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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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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