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nel
{{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104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小組第一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04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適用對象係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未包含所屬國中部、國小部及幼稚部教師。
三、104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以下簡稱本作業)訂於本(104)年2月12日至2月25日開放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受理申請教師登錄資料,申請介聘教師應於104年2月25日前上網填報資料並列印「104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完成線上申請證明」於104年2月26日中午12時之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學校人事室。
四、直轄市、各縣(市)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及法務部、國防部所屬學校,應於本(104)年3月5日(星期四)前送申請教師之申請資料至各主管機關審核。各主管機關並應於3月9日(星期一)前完成審核作業。
五、本作業相關表件請逕至教師介聘作業網站(網址:http://163.23.175.5/gepin/)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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