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辦理106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由:
1、106年度資深優良教師年資計算至106年7月31日止。
十 年:96.8.1至106.7.31
廿 年:86.8.1至106.7.31
卅 年:76.8.1至106.7.31
申請條件以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專任、合格教師、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為原則,中斷者從中斷結束後再任日起算。
2、經人事室初核本校符合規定之同仁計有:
十年:徐上航、蘇怡如、陳其懋、饒展彰、林鶯如、曹正盈、柯人華、陳秀如、徐瑋琳等9位老師
廿年:徐進將主任
二、如符上述規定而有遺漏者,請於2月6日(一)中午前逕向人事室辦理。
三、符合規定者務請於2月6日中午前檢具下列證件至人事室辦理:
1、歷年敘薪通知書
2、各校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
3、三十字以內之感言
4、2吋相片一張
5、初任教師及目前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6、教師證影本
7、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