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系:一般行政
官等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1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彰化市
上網期間:106/2/2 ~ 106/2/7
資格條件:
1.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調任限制者。2.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工作項目:1.協助總務業務。2.財產管理。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3號
職絡方式:
一、請以A4格式檢具以下證件資料影印本,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管理員職務」及個人日、夜間聯絡電話。
1.請至本校網站下載並填妥「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含最近5年考績、訓練、進修及獎懲紀錄,資料請填完整,表末自述頁請填對於擬調任職務之規劃建言或未來願景並請簽名)。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4.國民身分證。
5.最高學歷證件。
6.考試及格證書。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
(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106年2月7日(星期二)下班前,親自至本校人事室辦理;電話:7222844轉701。
2.通訊報名:以掛號郵寄,並於106年2月7日(星期二)下班前寄達本校,逾期不予受理(係以本校收件簽收時間為憑,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寄件後敬請電話確認是否如期寄達本校,以免失誤)。
3.錄取與否均不退件,如須返還應徵相關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足額回郵信封。
三、面試時間:暫定106年2月14日(星期二)上午8時45分前攜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上午9時起進行甄試(含電腦文書處理)。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書面審核資料如符合所訂資格條件者,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所附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通知甄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