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nel
{{ $t('FEZ002') }}人事室|
一、本案調府教師三個月一聘,調府日期自106年8月1日起,由教育處函文教師所屬學校。上班地點為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工作內容:協助教育處綜合業務相關工作及幼兒教育科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業務。 二、應聘教師基本條件:
(一)縣內國中小教師1位。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具工作熱忱、身心健康、樂於學習。
(三)上班、休假依照調府教師差假管理辦法。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7月19日止,有意願之教師請洽人事室辦理。
{{ $t('FEZ003') }}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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