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personnel
{{ $t('FEZ002') }}人事室|
教育部體育署於107學年度徵聘商借國立高中、職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優秀教師1名到署協助辦理學校體育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2樓)。
(四)辦理業務:以學校體育相關業務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有意願之同仁請於107年5月11日前洽人事室。
{{ $t('FEZ003')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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