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A090025
{{ $t('FEZ002') }}學務處|
一、活動宗旨:
為深植全民國防教育宣教活動,藉由辦理創意壁報設計比賽,期許帶動全縣縣民熱情參與,以體認全民國防之意涵。
二、主辦單位:
彰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
彰化縣日新國民小學
四、本比賽成績列入本縣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成績」項目積分採計類別,並依超額比序表備註說明項辦理。
五、參賽資格:
分國小組及國中組共兩組,採個人報名方式(不接受團體報名),每人限送1件作品。國小組:12班以下每校2-3件;12班(含)以上每校3-6在,國中組:30班以下每校2-3件;30班(含)以上每校3-6件
六、比賽主題:
(1)國家安全(2)全民防衛(3)防災演練(4)國防武器(5)軍事戰史古
蹟。可自選一類別繪製
七、作品規格:
紙本作品規格:全開壁報紙(1091 X
品一律不得裱框,未符合本規定者不予受理。
八、收件日期:
102年3月12日至
九、收件地點:
彰化縣日新國民小學收(地址:50648彰化縣福興鄉彰鹿路6段546號;電話:04-7773861*12黃兆永教導主任)
十、評審及公布:
由執行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決定各獎項
得獎人,評選結果將於 102年3月20日前公布成績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雲端系統」網站。
(一) 偏離主題者不予評分。
(二)內容30﹪創意40﹪、技巧及色彩20﹪、
創作理念10%:依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描述程度評分。
十一、獎項:
各組錄取第一、二、三名及佳作,惟若參賽作品未達參賽水準,該項名次從缺,得獎作品將公開展覽。
(一)創意壁報設計比賽各項獎勵:
1.第一名:錄取一名(比照第1名),頒發獎狀乙紙及2000元禮劵,指導老師一名
嘉獎2次。
2.第二名:錄取一名(比照第2名),頒發獎狀乙紙及1500元禮劵,指導老師一名
嘉獎1次。
3.第三名:錄取二名(比照第1名),頒發獎狀乙紙及1000元禮劵,指導老師一
名嘉獎1次。
4.佳 作(比照彰化縣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第3名外):錄取六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500元禮劵,指導老師獎狀乙幀。
(二)倘指導教師指導兩件作品皆獲獎時,以最高獎次敘獎。
十二、附則:
(一)參賽者請完整填寫報名表(附件一),一張貼於作品後面右下角落,一張繳交予彰化縣日新國民小學。每人限參賽一次及一件作品,重覆參賽或跨組者,取消比賽資格;全部參賽作品均不退稿。
(二)所有參賽作品及其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一律不予退件主辦
單位得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
不另給酬,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三)抄襲他人作品,經評審委員會查明確定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收回所有獎品、獎狀及公告周知,此獎項從缺,不再類推或評審。
(四)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協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
暫停本活動。
十三、洽詢方式:
彰化縣日新國民小學(電話:04-7773861*12黃兆永教導主任)
十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主、協辦單位有權適時解釋、修正之,並補充公告於「彰化縣
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網站。
{{ $t('FEZ003') }}2013-02-21
{{ $t('FEZ014') }}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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