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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 (103年畢業者)
中華民國 102年11月1日至103年2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TQC+ 專業設計人才認證人員別獎學金。
二、TQC+ 專業設計人才認證單科獎學金。
三、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人員別獎學金。
四、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人員別獎學金。
五、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單科獎學金。
六、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獎學金。(規劃師、顧問師、第二級、第一級)
七、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獎學金。(助理規劃師、應用師)
1. 申請者僅可擇一 項目/科目 申請。同時申請多項者,將取消申請資格。
2. 申請者逾期申請、申請證件不齊全或資料不符合者,不予審核;申請人所繳文件不予退還。
3. 列印申請表後您的申請資料將不能再作修改!
4. 102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
5.有意申請者,請於期限前一週(103年2月21日)將申請表繳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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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3-11-05
{{ $t('FEZ014') }}20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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