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eduaffairs
{{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1.設籍彰化縣。
2.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父母親有重大疾病、低收入戶導致生活有困苦。
3.101學年度學業平均85分以上、體育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為操考評比。
4.已領取其他校外獎學金及曾領過本基金會獎學金,不得再申請。
二、獎助內容:
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3000元整。
預計總名額: 10
三、申請說明:
1.申請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
2.前一學年成績單。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戶口名簿影本。
5.其他證明:如低收入戶、家長身心障礙、家庭遭受重大變故、村里長清寒證明。
四、申請日期:
校內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1月26日止。
{{ $t('FEZ003') }}2013-11-19
{{ $t('FEZ014') }}2013-11-30|
{{ $t('FEZ005')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