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B102176
{{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彰化縣警察局103年1月8日彰警刑字第1020102063號函辦理。
二、活動期程:103年1月21日起至2月14日止。
三、活動辦法:於活動期間至彰化縣警察局網站填寫相關問題之答案並填妥個人姓名、戶籍住址、電話及e-mail(以上資料均須具備)後上傳,全數題目答對者始可參加電腦抽獎,重複填寫上傳者,僅列計一筆。
{{ $t('FEZ003')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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