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eduaffairs
{{ $t('FEZ002') }}教務處|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103年高一轉科實施計畫
一、依據:99年3月3日部授教中(三)字第0990501901C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第十條規定辦理。
二、目的:為調適學生學習興趣,充分開發學生潛能與專長,並提供適性發展空間,以達成教學目標。
三、轉入科別:普通班、英語班。
四、轉入名額:
(一)普通班上限5名,未達標準不予錄取。
(二)英語班依轉出人數決定招收學生數,未達成績標準不予錄取。
五、申請對象:本校高中部一年級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六、轉科程序:
(一)申請:凡有意申請者應於103年1月22日前,填妥轉科申請書後繳交至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二)考試科目:國文、英文、數學。
(三)考試範圍:高一上學期內容。
(四)考試時間:103年1月27日上午9點~12點。
(五)考試地點:本校第一校區。
(六)放榜:錄取榜單公告於本校教務處佈告欄及本校網頁。
(七)報到:經錄取之學生,應依規定時間至實驗研究組辦理轉科事宜,逾時視同放棄,回歸原就讀班級。
七、錄取規定:考試成績達標準後擇優錄取。
八、通過考試錄取之學生,其學分抵免及科目補修,悉依本校訂定「轉學、轉科學生學分(學時)抵免實施要點」辦理。
九、本實施計畫經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ps.成績標準
(一)普通班上限5名,未達標準不予錄取。(國:60,英:55,數:55)
(二)英語班依轉出人數決定招收學生數,未達成績標準不予錄取。(國:60,英:70,數:55)
{{ $t('FEZ003') }}2014-01-18
{{ $t('FEZ014') }}2014-01-29|
{{ $t('FEZ005')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