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3年2月17日中市教中字第1030010506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10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03年2月20日(星期四)起至3月20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
三、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表及導師證明請加蓋學校關防。
(二)就讀學校初審核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學生領獎之權益,如需造字,請於名冊備註欄註明)。完全中學部分,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分別繕造名冊,並將名冊電子檔逕寄大德國中承辦人信箱:dade@mail.ttjh.tc.edu.tw。
(三)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逕寄臺中市大德國中學校教務處註冊組憑辦,寄件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中清路70-1號,信封上請註明「102-2中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291-6984轉711。
四、獎學金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本獎學金要點及申請表件得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組織職掌/各科業務/中等教育科項下點選「下載專區」/法規及表件項下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