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eduaffairs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補助彰化縣國民中學清寒學生繳交學雜費,關懷弱勢學生或家庭突遭變故發生就學困難之學生。
二、補助對象為彰化縣國民中學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每名學生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整。
三、申請對象: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未領有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子女學費補助。
四、申請名額:需關懷學生1至3名。
五、申請文件:申請表、上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
六、申請表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期限為103年3月17日,逾期不受理。
{{ $t('FEZ003') }}2014-02-25
{{ $t('FEZ014') }}201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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