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彰化縣103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海報設計創作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參與,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3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29000號函辦理。
二、 比賽方式:
(一) 分初賽、複賽與決賽三階段,初賽由學校辦理,複賽由地方政府辦理,決賽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
(二) 初賽:由縣內各校辦理校內現場創作為原則,各組優秀作品以12件為限,代表學校提交至本縣媽厝國小參加複賽評選。
(三) 複賽:
1、 請於103年4月21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至承辦學校彰化縣溪湖鎮媽厝國民小學,逾時歉難受理。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均不負賠償之責。
2、 評審結果:將於4月29日前公告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網站。
(四) 決賽:
1、 由複賽承辦學校於103年4月30日彙集優秀作品,送達國立員林高級中學(地址:彰化縣員林鎮靜修路79號;聯絡電話:04-8320364-215、201)。
2、 成績公告:103年5月10日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國立員林高級中學網站。
校內收件日期為103年4月15日中午12點前
本比賽成績列入本縣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成績」項目積分採計類別,並依超額比序表備註說明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