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A090025
{{ $t('FEZ002') }}學務處|
1.時間:8月21日(整天),當日07:30前到校,16:00時放學。
2.地點:彰化藝術高中新生班教室
A.校本部(彰化市卦山路13號):語一真、語一善、舞一真
B:第二校區(生活美學館旁):體一真、體一善、音一真、美一真
C:第三校區(彰化市公園路一段409號):普一真、普一善
3.服裝:請穿著本校短袖體育服到校;相關服裝儀容規範,請參閱附加檔案。
4.攜帶物品:彰化藝術高中書包、筆、筆記簿、健保卡、環保杯、1吋、2吋各2張大頭照。
5.上(下)學交通方式:
A、家長接送:請由本校各校區入口上下車,並依現場本校人員指示停靠。一校區於東側門(生態遊客中心旁),二校區於美學館入口旁,三校區於公園路入口進入本校。
B、彰客專車:當日07:05於火車站前彰客總站發車,16:10本校校本部東側門處(卦山遊客中心旁)發車。
6.新生一律參加新生訓練,若因故無法參加者,請務必向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7.如有外地生欲在本校附近租屋,可參閱本公告附加檔案;因該資料為本校學生自行租屋之地點,環境好壞、安全性及租金是否符合需求?仍請有需求之新生自行參考並前往瞭解(本校教官會在學期中邀集警消單位進行訪視)。
8.新生訓練期間上、下學家長接送同學,請由東側門(校本部)上下車,並依指示停靠。若走路上、下學,請由正門出路。為保障學生安全,新生訓練當天不可騎腳踏車上學。
9、免學費方案: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可申請,申請書已於報到當日發放,請新生於新生訓練8月21日(四)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註冊單印製。
10、學雜費減免:符合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或原住民學生,可申請學雜費減免或優待。於8月21日(四)新生訓練時各班發放申請書(每班5張),若申請表不足可至學校網站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請欲申請者請於8月27日(三)繳交申請書及各項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11. 請攜帶40元午餐費交給導師。
12. 班級位置表(綠色部分為新生班)和課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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