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重要時程表
日期 |
事項 |
備註 |
103.11.20 |
上午9:00開放決賽系統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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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25 |
1.下午5:00關閉決賽報名系統 2.書面報名表寄(送)達本會最後期限,郵遞者以郵戳為憑 |
1.請掌握報名期程,逾期不再受理決賽報名 2.書面報名表應交學校蓋印,並統一由學校送請縣市政府審核無誤後蓋章,再由縣市政府統一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單寄(送)達本會。 3.請參閱本要點陸、二、(二)3及4相關規定 |
104.1.7 |
補正基本資料或變更自選曲目最後期限 |
1.應由參賽者就讀學校出具正式公文於期限內函知縣市政府及本會 2.請參閱本要點陸、二、(二)、10相關規定 |
104.1.12 |
縣市政府不同意補正基本資料或變更自選曲目最後期限 |
於期限內函知本會及參賽者就讀學校 |
104.1.15 |
公告出場次序及賽程 |
電腦亂數抽籤排定,檢視無誤後上網公告 |
104.1.22 |
公告資料勘誤申請最後期限 |
如公告資料與原始報名表有誤,以書面提出,郵戳為憑 |
104.2.27 |
公告個人賽指定曲 |
本會公開抽出並上網公告 |
104.3.1 |
10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開始 |
3/1-3/15 團體項目 3/16-3/31個人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