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2月18日府民宗字第1090053992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計畫申請日期自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4月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嘉義市政府不予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逕送(寄)至嘉義市中山路199號3樓民政處宗教禮俗科-千盞燈助學金申請。
三、審核結果嘉義市政府將另函通知申請學生,本助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四、旨揭助學金申請須知及申請書請逕自嘉義市政府民政處網站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http://www.chiayi.gov.tw/web/civil/download.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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