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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藝術高中109學年度第2學期「免學費」申請通知2020.11.25
請各位同學務必將此通知書轉知家長知悉
一、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可申請「免學費」補助,免學費補助僅補助「學費」部分,其餘雜費及代收代辦等費用仍須繳交,且不得重複請領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或補助。例如: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退輔會之榮民或榮民遺眷子女就學補助、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農委會之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
二、免學費減免申請,在沒有異動申請的情況下,為每學年度申請一次。因此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已提出申請者,除非有異動申請需求,否則不需再填寫申請表。學校將依第一學期申請表所填資料辦理財稅查調上傳作業,第二學期註冊單將直接扣減學費6,240元,如查調結果不符合資格(家庭所得逾148萬),學生應將已減免之學費6,240元交還學校。
◎如第一學期未申請,第二學期要申請者,請於12/10(四)前將申請單正反兩頁詳填並檢附最正確之戶口名簿影本(必須包含父、母及學生3人之姓名及身份證字號),繳交至註冊組辦理。 ◎免學費申請表:1、可找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2、至學校網站→註冊組表單下載→免學費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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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學費申請表僅為辦理免學費補助之用,另有特殊身分之學生請至註冊組領取或本校網站下載「特殊身分(身障、低收、中低收、原住民、特殊境遇等)補助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四、有相關疑問可至本校免學費專區查詢相關問題,或來電04-7222844#207江組長
{{ $t('FEZ003')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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