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本校109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2次會議(110年1月4日)決議辦理,轉任名額為國文科(高中部)1名。
二、請國中部教師有意提出轉任高中部國文科教師於本(110)年1月8日前填妥申請表備齊列下書面資料,教師證影本、學歷證明、經歷證明(兼職聘書影本)、獎懲令(獎狀)影本、指導成果證明、相關著作、教學成果證明及撰寫教學理念暨班級經營計畫書(本項請務必填寫)等逕送人事室彙辦。
三、謹訂於本(110)年1月13日上午辦理轉任高中教師甄選(含試教及口試),請於9時3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完畢。
四、試教(15分鐘)佔40%、口試(10分鐘)佔40%、書面資料20%;試教內容以高一課程為主,試教版本1月11日另行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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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1-05
{{ $t('FEZ014')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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