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職稱 |
總務處職代約僱人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上網期間 |
民國110年3月8日~1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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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工作項目 |
1.本校財產管理及物品採購業務。 2.有關辦公廳舍設備之維護。 3.倉儲管理、報表編制及會議場所之布置。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卦山路13號 |
甄選方式 |
1.由本校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甄選。 2.書面審查及口試。 |
甄選日期及地點 |
1.甄試日期:初審資格符合者,面試時間、地點將另以電話通知。 2.甄試地點: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彰化市卦山路13號)。 |
報名時間及地點 |
1.報名日期:民國110年3月8日至110年3月15日(以郵戳為憑)。 2.報名地點: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
報名方式 |
逕送或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若以郵寄報名請逕寄本校人事室﹙地址:500034彰化市卦山路13號﹚收。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職代約僱人員」職務。 |
報名應檢附資料 |
(一)簡式履歷表(1份,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 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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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應攜帶證件 |
身分證 |
錄取方式 |
依總分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口試之工作經驗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
錄取公佈 |
1、錄取人員名單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 2.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3.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4.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
聯絡人及 電話 |
人事室尤先生或黃小姐;04-7222844轉701或702 |
其他 |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280薪點/34,916元計酬。(職代期間至110年11月20日止)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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