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圖書館|
申辦本縣公共圖書館「團體借閱證」(只限教師):
(一)為增進學童及教師充分利用本縣圖書館館藏資源,鼓勵教師借閱充足圖書置於班級空間,並透過班級共讀等方式,提升學童閱讀能力,特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教師申辦「團體借閱證」,簡化教師到館辦證手續,以更便捷方式充實班級教室、各科教室之圖書資源,打造書香教室,共同提升學生閱讀力。
(二)每位教師限辦1張,每校不限1位申請人。本證有效期限為1年,有效期限屆滿時,申請人應持身分證及服務證或服務證明文件臨櫃辦理資料更新,俾憑辦理展延,展延期限為1年。
(三) 每張團體借閱證可借閱圖書最多400冊(含書箱圖書),借期60天,不可續借。本證不可借閱報紙、期刊視聽資料、展覽中圖書及參考書,亦不提供圖書預約及宅配服務。
(四)請有意願辦理「團體借閱證」教師,準備教師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和教師證影本,於110年9月31日前向圖書館讀者服務組(分機603)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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