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圖書館|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110學年度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三、比賽辦法:
(一) 高中組
(二) 國中組
(1) 散文: 以五百字至一千五百字為原則。
(2) 新詩:二十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三) 版面設定:A4直式,細明體14號。邊界上下左右都是2 cm;段落—固定行高20。
(四) 參賽作品一律以電子檔,寄至:library2021@chash.chc.edu.tw
主旨欄註明「彰藝中110學年度徵文比賽、班級、姓名」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
五、主辦單位:圖書館
六、評審人員:由圖書館聘請相關人員擔任評審。
七、獎勵辦法:依各組別(高中散文、高中華語新詩、高中母語新詩、國中散文、國中新詩)分開擇優獎勵;如作品未達水準,則可從缺。
第一名(1位):獎金3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2位):獎金2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3位):獎金100元,獎狀乙幀。
佳 作(若干名):獎狀乙幀。
八、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且作品須未曾在校內外發表過。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並依校規處分。
2.參選作品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得獎作品學校有權刊登於學校刊物,稿費不另計。
九、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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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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