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員生社理事主席曾永祥
{{ $t('FEZ002') }}學務處|
有限責任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中員生消費合作社
解散清算公告
公告日期:110年09月24日
公告字號:府社發展字第1100334773 號
主旨:本社自110年09月24日起辦理解散作業。
說明:
一 、本社業經110年08月31日社員大會決議通過解散清算,並選任曾永祥、李昆宗、韓淑惠、江淑芳、陳美伶為清算人。經彰化縣政府社會局110年9月22日發函同意登記。
二 、依合作社法第59條及第64條規定,本社債權人應自即日起一個月內向清算人申報其債權,凡與本社存有債權關係者(如往來廠商貨款及應退未退之社員股金等),於110年10月24日前向清算人申請,俾憑辦理債權清償。
三 、逾期,本社將依合作法規相關規定進行清算程序,各債權人不得有異議。
四、相關事宜請洽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地址:彰化市卦山路13號;電話:(04)7222844轉313。
有限責任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中員生消費合作社 敬啟
{{ $t('FEZ003')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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