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12月20日府教體字第1100455724號函辦理。
二、本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彰化縣政府統一辦理,欲申請就讀本校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縣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始可報名參加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三、111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報名日期為111年1月5日至1月18日,請本縣各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務必留意國中體育班升學管道資訊及招生期程,以維護權益。
{{ $t('FEZ012') }}
{{ $t('FEZ003') }}2021-12-21
{{ $t('FEZ014') }}2022-01-20|
{{ $t('FEZ004') }}2021-12-21|
{{ $t('FEZ005')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