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11學年度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招生簡章
一、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生。
2、應屆畢業生(110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90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未具高中或高職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明。
(二)報名日期:
1、郵寄報名:即日起至111年3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2、現場報名:111年3月2日(星期三)至3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報名。
(三)安置結果公告:111年5月11日(星期三)前。
(四)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0371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前開地點。
二、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www.tmd.tp.edu.tw/rchi/)或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網站(http://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三、倘對本安置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承辦人游儲毓教師,電話02-25924446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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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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