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彰化縣彰化藝術高級中學111學年度上學期第2次廚工甄選簡章
壹、甄選錄用名額:正取1名(係臨時非編制人員),備取1名。
貳、甄選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須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以上及格證書者。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需出具三個月內身體健康證明【需經區域醫療院所以上核發「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檢查項目應包括X光、血清、皮膚、糞便、傳染性眼疾、A型肝炎檢查包含IgM及IgG二項抗體(若兩者為陰性,應施打A型肝炎疫苗,並繳交施打疫苗證明)、傷寒等】。凡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即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
四、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若曾在他校服務過,應檢附離職同意書或離職證明書)。
參、簡章下載:請逕至本校網站公佈欄下載或洽彰化藝術高中學務處免費索取。
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報名時間:星期一~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伍、報名地點:彰化藝術高中學務處。
(校址:彰化市卦山路13號。葉營養師TEL:04-7222844*304)
陸、報名手續:限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並請備妥以下文件:
一、填具報名表(免報名費) 、准考證、具結書。
二、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下列證件正本驗訖發還,影印本由學校留存,
僅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
1. 國民身份證﹙證件與國民身份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2. 行政院內政部中式餐飲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3. 相關經歷證件(無者免附)。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繳附區域醫療院所以上核發健康合格證明(錄取報到收存正本)。
三、委託報名者加繳委託書乙份(受委託人亦需攜帶個人國民身份證核驗)。
核驗上述資料時,若有未備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柒、甄選日期、地點:111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於本校學務處進行口試。
捌、甄選方法:資料審查暨口試
玖、錄取方式:
一、甄選結果,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序錄用廚工正取人員,得分低於(不含)70分者不予錄取,如錄取不足額時,另辦甄選。
二、錄取名單確定後,於民國1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公佈欄。
拾、應聘手續暨相關規定:
一、公告為錄取者,請攜帶身分證、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於民國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親自至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簽約事宜,111年8月30日前繳交區域醫療院所以上(彰基、秀傳)核發「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逾期未辦理報到簽約者,視同放棄,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聘用。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錄取廚工須依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廚工契約書」及「廚工工作規則」履約。
三、僱用期間:自111年8月28日至112年1月31日。
(合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及經費許可,經本校午餐工作委員會通過後,績優者予以續聘,不另甄選。)
四、工作時間:供應午餐日之上午7:30至15:30將學生餐具洗滌完畢工作完成。
五、應聘人員待遇: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每小時「基本工資」辦理,於隔月15日前一次發放。惟如遇例假、休假或特殊情況時發放時間順延,按實際工作日計薪(寒暑假及例假日未上班時不計工資)。
六、錄取者工作期間ㄧ律參加勞保、健保、勞退,否則不予聘僱。
七、錄取者應每年自行自費完成8小時衛生講習課程(若有縣府免費課程會另行通知),並於正式供餐前繳交「持証廚師衛生講習時數累計卡」影本,正本檢核後發還。
拾壹、其它:
一、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口試得延後舉行,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校校務公告欄。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文件,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聘,並應負法律責任。
三、本簡章未盡事宜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另公布前開網站。
拾貳、本簡章經校長核准後實施,若有修正時亦同。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7-27
{{ $t('FEZ014') }}2022-08-26|
{{ $t('FEZ004') }}2022-07-27|
{{ $t('FEZ005')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