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111 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
代理教師
1.高中部
甄試科目 |
正取人員 |
備取人員 |
備註 |
國文 |
正取1:111高國文3-1-18李○筠 正取2:111高國文3-1-13吳○穎 |
正取1:111高國文3-1-15楊○學 正取2:111高國文3-1-12林○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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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111國英文3-1-4林○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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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無人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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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 |
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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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
111高公民3-1-3林○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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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中部:
甄試科目 |
正取人員 |
備取人員 |
備註 |
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類 |
無人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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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錄取者請於111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攜帶身分證、教師證及教師證書、郵局存摺等正、影本各一份及相片乙張,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者依序遞補;並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懷孕或經合格醫師證明不宜照射者免附);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無故未繳交者取消錄取資格。
{{ $t('FEZ003') }}2022-08-01
{{ $t('FEZ014') }}2022-08-31|
{{ $t('FEZ004') }}2022-08-01|
{{ $t('FEZ005')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