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24 11:06:03 點閱:1689
1. 考生禁止攜帶飲料、食物進入考場應試,違者扣5分,可累計。
2. 考場內皆不提供垃圾桶。務必保持借用教室整潔。
3. 補考時穿著全身完整校服,並攜帶合格學生證(或是含照片可足以辨識之證件)。
a. 穿著便服(班服)或是半身校服扣10分。
b. 未攜帶學生證(證件)扣10分。
c. 未攜帶學生證(證件)與穿著便服(班服)者不得入場應考
4. 文具以外物品放入書包,書包統一置放於教室前後的地板。
5. 應試時桌子抽屜朝向講台,學生證放置桌上,衣服不可披在大腿上。
6. 依考試座位表就坐,遲到逾15分鐘禁止入場,補考時間達30分鐘始可交卷。
7. 未寫完整班級姓名座號扣10分。
8. 測驗進行間若發現手機或其他任何違反公平之電子設備(智慧型手錶等)處於開機狀態,以及任何監考人員認定為試場舞弊行為者,即以違反試場規則處理。
9. 考試時間提早交卷者,勿在試場走廊逗留或喧嘩;其餘規則比照正常上課規定。
10. 補考作弊者即取消該科補考以及重補修資格。
11.其餘試場規則比照段考(依試場違規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