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表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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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 張貼者
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3-25 1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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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4年3月7日桃原教字第1140002831號函暨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
(一) |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
(二)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
(二) |
大專院校(已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
四、 |
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公告發布。 |
五、 |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
六、 |
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4月2日中午12點前,逾期視同不申請。 |
七、 |
各私立大專院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敬請一併轉達周知。 |
八、 |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
九、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林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6686-6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