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27 10:10:08 點閱:178
一、實施目的
借由「榮譽卡」之實施,提供教師管教之正增強物,以有效管理班級與學生;學生亦可經此更重視榮譽,爭取榮譽。
二、實施原則
1.凡學生之言行優良值得教師肯定,然未達嘉獎標準者,均可發給,以獎勵積極向善之心。
2.運用之妙存乎「師心」;防弊機轉,亦可在師者永不停歇「反省」脈絡中找尋。
三、實施方法
1.發全校教師每人五十張卡片,每人每次以發放一張為限。
2.每次段考前由班長收集榮譽卡,交付導師核算敘獎等第,填入彙報表中,提報生活教育組由學務處於段考前統一公佈。
3.每張榮譽卡九格蓋滿可折換嘉獎一次。
4.九格未滿者,可保留至下一次。
5.核算敘獎以學期為單位,逾期不受理。
※工作流程簡表:老師發放(平時)---班長收集(段考後兩週內)---導師核算填表---生輔組彙整---公告
四、卡片設計
1.由榮譽卡設計比賽,擇優選出。
2.設計多種款式,以提供學生更多創作的機會。
3.卡片上印有設計者姓名,並呈報敘獎,以資獎勵。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更動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