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27 10:08:33 點閱:415
103年06月09日校務會議通過
103年08月01日實施
109年07月14日校務會議通過
109年08月31日正式實施
111年08月29日校務會議通過
111年08月30日正式實施
113年06月28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實施
壹、目標
本規定係由本校師生共同參與討論及制訂,期能藉本規定之推展,達成維持本校校園秩序、建立整體校園良好形象、彰顯本校多元特色、尊重教師班級經營需求及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等多元面向目標。
貳、服儀穿著規範
依教務處發給學號(6碼),加上班級類別中文字組成(註1)。
例:音樂班學生王建民,學號611001,其繡製方式即為音611001
註1:班別代表文字:音樂班(音)、美術班(美)、舞蹈班(舞)、體育班(體)、普通班(普)
1.繡製時左口袋上方為班別、學號;除班別不分入學年度均為紅色(紅絲線色號:700)外,學號則依入學年度使用不同顏色(註2)絲線繡製,(夏、冬季及外套)亦同。
2.班別、學號,由左向右繡製,每字均為高1.3cm寬1cm間隔1cm。(參閱附錄3圖示範例)
註2:學號依入學年度區分為綠色(綠絲線色號:233)、寶藍色(藍絲線色號:364)及金黃色(黃絲線色號:525)等3色循環使用,詳如下表。
入學年度 |
學號顏色 |
入學年度 |
學號顏色 |
備考 |
112 |
綠色 |
115 |
綠色 |
|
113 |
寶藍色 |
116 |
寶藍色 |
|
114 |
金黃色 |
117 |
金黃色 |
|
參、其他規定
一、違反服儀規定且經勸導仍未改過(善)者,得依本校輔導管教辦法進行輔導管教措施。
二、班級學生如違反及未遵守班級之服儀規範,且經勸導仍未改過(善)者,班級導師得依本校輔導管教辦法進行輔導管教措施。
三、本規定經本校服裝儀容委員會討論、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